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江聪渊论文确定抄袭 被撤销硕士学位******
中新网12月26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前宜兰市长江聪渊在参选宜兰县长期间,被检举就读淡江大学在职专班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台湾淡江大学学伦会审议,认定多处内容涉及注明出处不当,且情节重大以抄袭论,决议撤销该学位并予以退学。
台湾淡江大学表示,江聪渊2012年就读国际企业系硕士在职专班,因涉嫌论文抄袭,校方于12月22日寄出通知给各大专院校,主旨为撤销授予江聪渊国际企业学系硕士在职专班商学硕士学位并予以退学。
9月,江聪渊在竞选期间被检举论文抄袭像是“拼装车”,总共涉嫌抄袭七、八本论文,他在第一时间未做辩解。
江聪渊本人今天发表声明表示,论文或有未尽完善之处,对于这些写作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瑕疵,表达歉意,尊重审查结果,接受学术上最严格的检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